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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区永商镇邓公社区芝芝路临时市场(5号、6号)铺面出租项目流转公告

项目编号: 510132103072026001
信息来源: 成都农交所新津分公司
交易方式: 挂牌竞价
竞价开始时间: 2026-02-03 10:00:00
项目位置: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永商镇
交易起始价:15000.0元/年
竞拍流程
  • 1 挂牌发布
  • 2 报名
  • 3 资料审核
  • 4 缴纳保证金
  • 5 竞价
  • 6 成交公示
  • 7 成交公告
  • 8 上传合同
项目公告
  • 标的基本信息
  • 交易条件
  • 图片、视频、VR

项目简介

资产名称 新津区永商镇邓公社区芝芝路临时市场(5号、6号)铺面 标的编号 51013210307202600101
资产权益 使用权 资产类型 商铺

补充介绍

新津区永商镇邓公社区芝芝路临时市场5号、6号铺面出租项目公告

成都市新津区永商镇邓公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委托,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将交易一宗农村闲置资产,现将本次资产处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内容

说明及要求

委托方

成都市新津区永商镇邓公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项目坐落

新津区永商镇邓公社区芝芝路临时市场5号、6

处置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面积

80

流转期限

1

流转价格

15000/

当前用途

闲置

使用用途

商业经营

交易保证金

500

竞价单次增价幅度

单次增价幅度100/或其整数倍。

标的介绍:本项目位于新津区永商镇邓公社区芝芝路临时市场(5号、6号)铺面,面积约为80平方米。流转方式为出租,流转时间为1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租金为15000/年。该资产现状闲置,暂无产权证书,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抵押、担保、租赁及其他负债等事项,成都市新津区永商镇邓公社区居民委员会和自然人肖秀芳对该资产各占50%的经营权和收益权

租赁用途为商业经营;承租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租方承担,需服从永商镇邓公社区管理及整体规划。不得利用该标的进行非法活动,不得影响当地村民生产生活,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相邻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租金支付方式及时间:  先支付后使用,一年一付。

备注:该标的物暂无产权证书,具体情况请以踏勘的实际现状为准。

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的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自然人均可申请报名;

2.需服从新津区永商镇邓公社区管理及整体规划,按规定时间内缴纳租金;

3.该资产现状闲置,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抵押、担保、租赁及其他负债等事项。

4.请参与报名的意向流入方(承租方)自行前往标的现场进行实地踏勘确认,具体情况请以踏勘的实际现状为准。

5.承租期间该房屋所发生的用电、用水、生产投入、设施设备安装等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装修时不得改变或损坏原有房屋的结构;

6.承租方不得利用该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利用本标的从事污染环境、黄赌毒和其他非法经营的项目,不得影响当地村民生产生活;承租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租方负责。

7.承租方不得转租、转让及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8.承租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具体标准详见合同);

9.本标的交付时间及交付方式为: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现场交付;

10流出方依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

1)承租方交易保证金在农交所扣除交易服务费之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

2)承租方需在租赁期间遵守村(社区)相关规定,维护房屋及周边环境整洁。

11、对公告内容有疑问的,项目意向流入方应在本公告期间向流出方咨询确认,竞价完成后因公告内容问题无法完成合同签订及后续服务的,责任在流入方一方。

交易保证金支付

流入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为避免因交易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而影响报名,请流入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保留充足的银行转账和系统操作时间。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竞买资格。申请参加本公告多个标的物竞买的,将生成多个交易保证金收款账号,交易保证金须一一对应且足额缴纳。

户名: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流入方在报名时由系统为其生成的保证金收款账号

账号:流入方在报名时由系统为其生成的保证金收款账号

(注:此账号为虚拟账号,项目竞价结束后该账号自动作废)

(一)未竞得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成都农交所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完成核验,原则上原路径退还(不计利息)。

(二)竞得方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闲置资产资源处置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在农交所扣除交易服务费之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

(三)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成交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进行收取,不足300元按照300元收取,(如租金按年有递增,成交总金额要包含增量,不含免租期)本次交易服务费直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

)发生下列任何情况的,将不予退还交纳交易保证金:

流入方(意向流入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交易未成功或成都农交所损失的;

流入方(意向流入方)违反法律法规或成都农交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流入方(意向流入方)违反其在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意向流入方并被确认为流入方后,拒绝签约或放弃流入方身份的;

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情形。

报名

报名时间:本项目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报名时段9:0017:00,最后一天保证金缴纳时间截止16:00

报名地点: 新津区兴义镇张河村乐享大棚不二果园子600

报名时应提交:

1. 农村闲置资产资源交易承诺书,农村闲置资产资源交易登记表(意向承租方);

2.主体资格证明:

1)、企业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公司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携带公章;

2)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需委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携带身份证。

3. 公司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上述文件需到报名现场(成都农交所新津分公司)提交原件,若无法提交原件,复印件上应加盖申请人公章 ,证明原件与复印件相符。意向流入方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备注:意向流入方可在线上报名时提交电子档报名资料,纸质档报名资料可到报名现场(成都农交所新津分公司)提交或邮寄至报名现场(成都农交所新津分公司);请保持线上线下报名资料填写内容一致,如不一致,则无法通过报名审核。报名具体流程可详见附件“产权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

竞价

程序

1. 公告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流入方的,按流出方要求,(摘牌成交、重新挂牌交易所向交易双方发放《成交确认书》,并组织交易双方签约)。2. 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流入方的,按照 挂牌竞价方式竞价,单次增价幅度100/年或其整数倍。交易所根据结果向交易双方发放《成交确认书》,并组织交易双方签约。3. 公告期满,未征集到符合的条件的意向流入方,□终止交易☑延期□变更交易条件重新公告。4.竞价规则具体请详见“四川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产权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https://www.cdaee.com/nccq/bszn/2.html)。

其他说明

1. 若产生竞价,在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成都农交所新津分公司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交易双方签约合同,签约完成后系统发放《交易鉴证书》

2. 《交易鉴证书》领取要求:交易双方在系统上自行获取。

3. 以下情况竞租方应自行承担参与网络竞价交易所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处置方及成都农交所均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①.竞得方未按公告及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资料而造成资格查验未通过的;

②.竞租方的网络报名专用账号、密码丢失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

③.竞租方因自身网络、设备故障及操作不当,致使无法正常报名和参与竞价的

④.其他根据法律法规竞租方应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的。

4.注意事项

①.租赁起租日以标的物交割日/或租赁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②.租赁期内如遇到特殊规定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合同终止,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③.意向承租人应当在竞租前仔细阅读本项目挂牌文件,意向承租人参与竞租的行为视为已认可本次招租公告的全部内容。 

④.意向承租人在报名后,视为已完成对竞租标的的全面调查了解,包含但不限于查阅由出租人提供的标的资料及实物,已对标的权利及物理现状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认可,并对竞租行为负责,自行承担包含但不限于因所获取标的信息不全面、误解等产生的相应后果。同意标的以现状交付。在竞租完成后,不得再以对现状有异议为由拒绝或延期签订《租赁合同》及支付相应款项。

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15828553623

新津分公司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8-82592449         

地址: 新津区兴义镇张河村乐享大棚不二果园子600

二、流出方承诺本次委托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三、本项目意向承租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新津分公司。                                     

                                                 成都农交所新津分公司


特别提示

-

转出方简介

转出方名称 成都市新津区永商镇邓公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N2510132MF9274088P 转出方类型
转出方承诺 本转出方拟流转持有标的,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交易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流转交易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流转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享有完整收益权和处置权,该标的公开流转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对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并同意交易机构按我方提交材料内容发布交易信息;
4.我方在流转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交易条件

交易起始单价 15000.0元/年 交易起始总价 15000.0元
是否再次转让 流转期限 1年0月
价格说明 具体请详见公告内容
价款支付要求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与流转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具体请详见公告内容

保证金事项

交易保证金金额 500.0元 交纳人 报名方
交纳截止时间 2026-02-02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
交纳账户信息 报名信息审查通过后系统自动匹配交款账户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受让方保证金处置:受让方经交易机构确认成交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交易机构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流转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或按转出方要求原路无息退回。
二、其他未成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原路原款无息退还。
三、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 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委托方和交易机构损失的;
2. 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委托方或标的商业秘密,侵害转出方合法权益的;
3. 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出方合法权益的;
4. 意向受让方对转出方、交易机构及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5. 意向受让方、受让方违反在申请受让、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 成功受让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拒绝或未按照约定时限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交易合同》及参加后续交易程序的;
7. 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8. 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9. 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经转出书面告知交易机构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交易机构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应收服务费用后保证金余额按如下方式划转: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出方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交易服务费事项

交易服务费 0.5% 交纳人 报名方

其他信息

公告期满无合格意向受让(承租)方 自动延牌5个工作日
公告期满无合格意向受让(承租)方 根据竞价结果确定成交方。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成都农交所新津分公司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 028-82592449

资料下载

  • 产权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V2.pdf
  • 报名附件材料.docx
  • c0054af2a7ac55ef7b9bc59da1d7cdac.jpg

受让(承租)方资格条件

受让(承租)方资格条件 具体请详见公告内容
报名应提交资料 . 农村闲置资产资源交易承诺书,农村闲置资产资源交易登记表(意向承租方); 2.主体资格证明: (1)、企业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公司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携带公章; (2)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需委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携带身份证。 3. 公司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上述文件需到报名现场(成都农交所新津分公司)提交原件,若无法提交原件,复印件上应加盖申请人公章 ,证明原件与复印件相符。意向流入方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备注:意向流入方可在线上报名时提交电子档报名资料,纸质档报名资料可到报名现场(成都农交所新津分公司)提交或邮寄至报名现场(成都农交所新津分公司);请保持线上线下报名资料填写内容一致,如不一致,则无法通过报名审核。报名具体流程可详见附件“产权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
是否涉及优先权 是否允许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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