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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县黄鹿镇板桥村1组(原7组)鹅梨湾堰塘水域滩涂养殖经营权流转项目流转公告

项目编号: 510623105052026002
信息来源: 成都农交所德阳子公司
交易方式: 挂牌竞价
竞价开始时间: 2026-11-09 09:00:00
项目位置: 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黄鹿镇
交易起始价:3000.0元/年
竞拍流程
  • 1 挂牌发布
  • 2 报名
  • 3 资料审核
  • 4 缴纳保证金
  • 5 竞价
  • 6 成交公示
  • 7 成交公告
  • 8 上传合同
项目公告
  • 标的基本信息
  • 交易条件
  • 图片、视频、VR

项目简介

标的名称 中江县黄鹿镇板桥村1组(原7组)鹅梨湾堰塘 标的编号 51062310505202600201
标的类型 坑塘水面 坐落 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黄鹿镇板桥村
流转面积 10.0 单位 亩
清查核实编码 无
转出用途 渔业养殖 产权证编号
土地性质 地块形状
地块形状描述
序 名称 数量 权属关系

补充介绍

中江县黄鹿镇板桥村1组(原7组)鹅梨湾堰塘水域滩涂养殖经营权出租项目交易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江县黄鹿镇板桥村1组(原7组)鹅梨湾堰塘水域滩涂养殖经营权出租项目

2.项目地址:中江县黄鹿镇板桥村1组(原7组)

3.流转方式:出租

4.流转面积:10亩

5.流转价格:3000元/年

6.流转期限:10年

7.使用要求:

(1)总体合规与经营原则

① 严格在确权范围及合同约定用途内经营,不得擅自扩面、改变农业用途、侵占周边土地/河道,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不得造成永久性损害。

② 经营活动全程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接受流出方及水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③ 经营用水、排水、水质管控、设施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均按本要求执行,违法违规产生的全部责任、损失、处罚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水质与生态环保要求

① 养殖/种植用水水质持续达标,严格执行《渔业水质标准》(GB 11607-89)及地方标准,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并完整留存记录。

② 严禁投放国家及地方明令禁止的兽药、渔药、化学物质;严禁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饵料、肥料、化肥、农药;实行化肥农药减量使用,优先采用有机肥、生物农药。

③ 严禁蓄养/种植外来入侵物种、法律法规禁止物种、污染水源物种;严禁炸鱼、毒鱼、电鱼及使用破坏性捕捞、垂钓工具。

④ 严禁从事挖砂、取土、采石、淘金、倾倒废弃物、渣土等危及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破坏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活动。

(3)按经营类型的特别要求

 水产养殖:

① 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规定的生产条件,依法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

② 养殖品种、密度、模式应符合当地渔业发展规划和水域滩涂养殖规划,不得超容量养殖。

③ 规范建立养殖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实现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④ 商品渔获销售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禁止销售尚在休药期内的水产品。

⑤ 鱼池定期清淤消毒,淤泥合规处置,不得随意堆放污染环境。

⑥ 养殖尾水须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禁止直排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

(4)防汛抗旱与水利设施管理

① 绝对服从流出方及标的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调度和指令,优先保障农田灌溉、居民生活用水,确保行洪安全。

② 汛期必须清理行洪通道,水库/堰塘水位严格按水利规定调控,不得擅自抬升、降低水位。

③ 妥善管护流出方所有/管理的水利设施、道路、建构筑物等,任何使用、改动均须提前书面申请并获流出方书面同意,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

(5)设施建设与使用要求

① 因生产经营需新增设施设备,须提前将建设方案书面报送流出方备案,并自行依法向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办理全部审批手续。

② 未取得合法审批前,严禁擅自建设;因未批先建被认定违建、拆除的,全部损失由受让方承担,并须无条件恢复原状。

③ 固定设施建设不得影响水利运行、堤防安全、行洪畅通;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严禁开展经营性养殖及违规配套建设。

(6)安全生产责任

① 如受让方是企业则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及应急物资,定期排查安全隐患。

② 所有安全事故责任、赔偿责任均由受让方全额承担。因使用不当、管理不善造成损失、安全事故,或给流出方、第三方造成损害的,受让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合同到期优先权

合同到期后,若流出方继续对外流转标的,本轮受让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受让方须于合同到期前【30】日向流出方提交书面续租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权。

(8)合同到期处置要求

① 设施处置:合同期满,受让方新增设施中可拆除、可搬离的,须在合同到期前【30】日内自行拆除、搬离,不得损坏原有设施,损坏须照价赔偿。不可拆除的固定设施,无偿归流出方所有,且须保证正常完好可使用。

② 环境清理与修复: 受让方须在合同到期前【30 】日内,全面清理水域滩涂,不得遗留污染物。造成环境破坏、水体污染、设施损坏的,须承担修复责任,恢复原状。

③ 生物资产处置: 水产、莲藕等生物资产由受让方在合同到期前自行处置。逾期未处置,经流出方书面催告【30 】日后仍未处置的,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权,流出方有权自行处置,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④ 现场交接验收: 合同到期后双方现场交接、验收水域滩涂及附属设施。验收不合格的,受让方须限期整改、赔偿;未整改的,流出方有权拒绝交接。

⑤ 逾期责任: 受让方逾期未履行拆除、清理、修复义务,经流出方书面催告【30】日仍未执行的,流出方有权代为处置,全部费用及损失由受让方承担。

二、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交易;

2.根据政策规定和本项目实际,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3.其它与项目相关的资格条件;

4.经公司交易信用评价存在不良行为且尚在处理期内的交易主体不得参与项目报名。

三、信息发布

1.发布渠道:https://www.cdaee.com/

2.公告期限:2026年11月02日至2026年11月06日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6年11月02日9:00至2026年11月06日16:00

2.报名地点:中江县政务中心二号楼三楼5号窗口

3.报名资料:

(1)《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申请书》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员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②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意向受让方为优先权人的,还需提交优先权人证明材料,如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证明、原受让方交易合同等。

(4)其他针对本项目提出的主体资格、经营能力等证明材料。

4.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

(2)现场报名

5.报名程序

(1)网络报名:登录https://www.cdaee.com/(四川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注册账号,账户注册验证通过后方可报名。

①自然人(个人)注册:资产资源交易系统用户类型——资产资源竞买人——竞买人类型(产权自然人)

②单位注册:资产资源交易系统用户类型——资产资源竞买人——竞买人类型(产权法人主体或产权政府主体)

③所在地区选择“四川省.德阳市”。

④注册成功后,再次登录,跳转系统首页,在产权交易版块中找到拟报名项目,点击“我要报名”按钮,填写报名信息,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所需材料。

(2)现场报名:交易主体携带报名资料至交易公告中指定的报名地点,由工作人员辅助完成报名。

五、保证金事项

1.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500元(大写:伍佰元整)

(2)缴纳时间:2026年11月02日9:00至2026年11月06日16:00

(3)缴纳方式: 意向受让方完成报名审核后,通过门户网站进入,点击"缴费管理",打开二维码扫码缴费,或者通过页面上提供的“价款划入账户”,完成交易保证金缴纳。

无论选择转账还是扫码,均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则:

① 唯一对应:系统为每个项目、每名意向受让方生成专属且唯一的缴款虚拟账号或动态二维码,实行“一标的、一客户、一账户(一码)”一一对应机制,严禁混用其他意向受让方账户、跨标的、交叉缴纳交易保证金。

②时间要求:缴纳截止时间为标的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建议各意向受让方合理安排缴款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保证金顺利到账,避免因未及时到账导致无法参与后续交易流程。

(4)保证金退还

①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公示结束后原路、无息全额退还;

②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合同》备案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结算:交易服务费需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的,在优先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可将剩余部分转为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或原路退还。交易保证金需全额转为交易价款或履约保证金的,竞得人应在结算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另行足额缴纳交易服务费;

③交易双方未签订交易合同,但达成一致互不追究责任的,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保证金余额退还受让方。

(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在扣除受让方应当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用于弥补流出方损失,损失超过交易保证金剩余金额的,流出方保留继续追偿的权利。

①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及资格确认过程中,若提供的身份、资质、财务状况等材料存在虚假或失实情形,

②意向受让方违反保密义务不当获取并使用流出方或标的项目的商业秘密,侵害流出方合法权益的。

③意向受让方在交易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影响公平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恶意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出价严重偏离正常价格、扰乱交易秩序等行为;

④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或未在公告及通知约定的期限内与流出方签订正式交易合同,且交易双方未就互不追究达成一致;

⑤或在签约时擅自向流出方提出附加条件,导致合同无法按既定条款成立的。

⑥交易合同生效后,受让方未按合同约定或公告要求及时足额支付交易价款,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

⑦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交易所需的审批、备案等手续无法完成,无故不推进交易进程,或未履行其在参与交易时作出的书面承诺的。

⑧其他因受让方原因导致交易失败的,或存在项目公告、交易规则及法律法规中明确约定的其他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六、交易方式

1.挂牌期满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系统按挂牌条件自动成交;

2.挂牌期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以下方式组织交易:

 网络竞价

①系统按挂牌价格自动启动网络竞价;

②每次加价幅度为_10_元/年/次,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受让方;

③竞价分为自由竞价与限时竞价两个阶段:自由竞价时段届满后,系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阶段;每个限时竞价周期为60秒;任一周期内有竞买人有效应价,系统自动进入下一个周期;任一周期内无新的有效应价,系统在该周期结束时自动终止整场竞价。

④意向受让方应在竞价活动开始前登录四川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进行网络竞价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测试网络连接、熟悉操作界面等;竞价时间一到,系统开放报价功能,意向受让方点击“我要竞价”进入竞价大厅,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报价,报价一经确认即视为有效且不可更改或撤销;意向受让方对自己的账号、密码等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因账号信息泄露或操作不当导致的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3.组织交易时间:2026年11月09日9:00                    

七、交易服务费

1.成交总金额在100万以下(含)的,按成交总金额的0.5%向受让方收取;成交总金额在100万以上的,按成交总金额的0.3%向受让方收取,每宗最低收费300元(成交总金额为本项目整个流转期限内的总价)。

2.缴纳方式及时间:交易服务费优先从竞得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无需另行支付;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的,竞得人应在收到结算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差额部分缴纳。

3.系统为每个标的、每名意向受让方生成专属且唯一的缴款虚拟账号或动态二维码,实行“一标的、一客户、一账户(一码)”一一对应机制,严禁混用其他意向受让方账户、跨标的缴纳交易服务费。

4.竞得人成交后放弃成交的,不免除交易服务费,仍应按本项目收费标准向公司足额缴纳交易服务费。

八、合同签订及价款支付

1. 交易结果成交公示结束之日起15日内,交易双方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德农合经﹝2025﹞5号)要求,参考示范(指导)文本签订《交易合同》及相关附件。并保证自《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的合同扫描件上传至交易平台。

2.逾期签订《交易合同》的,应先行征得所在乡镇(街道)书面同意,按乡镇街道的批示的时间完成《交易合同》签订,未取得乡镇(街道)书面同意的,项目重新挂网。

3.本项目价款支付方式为:

分期支付。剩余价款一年一付,每年9月30日前支付。

4.价款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双方自行线下付清。

5.标的交付

(1)标的交付方式

现状交付  

(2)交付条件:流出方应在交易双方完成合同签订条件之日起【3】日内交付标的:

九、其它披露事项

1.本项目目前无原受让方。

2.意向受让方报名前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踏勘联系人:唐昌叔,联系电话:13990266062。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委 托 方:中江县黄鹿镇板桥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 系 人:唐昌叔

联系方式:13990266062

联系地址:中江县黄鹿镇板桥村1组

组 织 方: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袁敬

联系方式:15892880333

联系地址:中江县政务中心二号楼三楼5号窗口


特别提示

-

转出方简介

转出方名称 中江县黄鹿镇板桥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N2510623MF3412670U 转出方类型
转出方承诺 本转出方拟流转持有标的,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交易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流转交易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流转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享有完整收益权和处置权,该标的公开流转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对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并同意交易机构按我方提交材料内容发布交易信息;
4.我方在流转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交易条件

交易起始单价 3000.0元/年 交易起始总价 30000.0元
是否再次转让 否 流转期限 10年0月
价格说明
价款支付要求 分期支付
分期信息 一年一付
与流转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保证金事项

交易保证金金额 500.0元 交纳人 报名方
交纳截止时间 2026-11-06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
交纳账户信息 报名信息审查通过后系统自动匹配交款账户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受让方保证金处置:受让方经交易机构确认成交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交易机构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流转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或按转出方要求原路无息退回。
二、其他未成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原路原款无息退还。
三、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 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委托方和交易机构损失的;
2. 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委托方或标的商业秘密,侵害转出方合法权益的;
3. 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出方合法权益的;
4. 意向受让方对转出方、交易机构及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5. 意向受让方、受让方违反在申请受让、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 成功受让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拒绝或未按照约定时限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交易合同》及参加后续交易程序的;
7. 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8. 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9. 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经转出书面告知交易机构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交易机构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应收服务费用后保证金余额按如下方式划转: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出方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交易服务费事项

交易服务费 300.0元 交纳人 报名方

其他信息

公告期满无合格意向受让(承租)方 自动延牌5个工作日
公告期满无合格意向受让(承租)方 根据竞价结果确定成交方。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成都农交所德阳子公司
联系人 袁敬 联系电话 1589288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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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承租)方资格条件

受让(承租)方资格条件
报名应提交资料
是否涉及优先权 是 是否允许联合体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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