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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阳区孝泉镇五会村“原乡小院”出租项目流转公告

项目编号: 510603101072026015
信息来源: 成都农交所德阳子公司
交易方式: 挂牌竞价
竞价开始时间: 2026-11-09 16:16:00
项目位置: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孝泉镇
交易起始价:36000.0元/年
竞拍流程
  • 1 挂牌发布
  • 2 报名
  • 3 资料审核
  • 4 缴纳保证金
  • 5 竞价
  • 6 成交公示
  • 7 成交公告
  • 8 上传合同
项目公告
  • 标的基本信息
  • 交易条件
  • 图片、视频、VR

项目简介

资产名称 旌阳区孝泉镇五会村“原乡小院”出租项目 标的编号 51060310107202601501
资产权益 租赁权 资产类型 房屋
清查核实编码 无
坐落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孝泉镇五会村 资产面积(㎡) 1300.0
目前用途 构/购建时间
建筑结构 消防手续
产权证号 配套情况
其他描述

补充介绍

旌阳区孝泉镇五会村“原乡小院”出租项目

挂牌公告

受相关权利人委托,德阳农交所(以下简称“本所”)对旌阳区孝泉镇五会村“原乡小院”出租项目公开征集承租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及出租条件

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旌阳区孝泉镇五会村“原乡小院”出租项目。

资产权属:属村集体资产,权属清晰,无抵押、查封、权属争议等权利受限情形。

资产情况披露:

1.位于旌阳区孝泉镇五会村6组,于2025年建设完成。总面积约1300㎡,通水、电、气。

2.租赁标的设计风格融合了乡村田园与现代休闲风,室内外全部精装修。经营相关业态需合法合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餐饮、民宿、手作、咖啡等,由承租人自行办理经营相关手续。

3.日常维护、设备维修、消防安全责任等全部由承租人承担,到期交回出租人时需恢复原状,并不得向出租人主张任何补偿、赔偿及费用返还。

4.主张优先权的意向承租人须于挂牌公示期内完成报名,并完整提交优先权资格证明材料,逾期未报名或未按要求提交优先权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权。

挂牌价格

前3年租金每年36000元,第4年起租金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即:第4年年租金37800元,第5年年租金39690元)

租赁期限

5年

注:标的成交公示结束次日作为租赁起始日计算。

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一付

履约保证金

10000元

优先权

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二、报名相关约定

报名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2.经本所交易信用评价存在不良行为且尚在处理期内的交易主体不得参与项目报名。

交易(报名)保证金

10000元;承租人交易保证金在租赁合同及交易服务费减免申请交由本所备案后3个工作日内发起交易保证金退还程序,未竞得者交易保证金于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至缴款人账户。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所需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个人提供身份证、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报名申请表(交易条件-资料下载处);

3.优先权人证明材料(如有,则由项目所在村提供证明)。

(二)报名方式:

方式一:线上报名;

1.登录。

(1)进入https://www.cdaee.com/nccq/(四川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点击“统一注册”进入信息注册填写页面。

(2)仔细阅读“用户服务协议”后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该协议”。

(3)填写注册信息,选择资产资源自然人或资产资源法人或其他组织,点击“立即注册”。

注:注册时需在附件位置上传身份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账户注册审验通过后方可报名。

2.报名。

(1)登录完成后,跳转系统首页,页面展示待办事项、已办事项、产权项目工作台。

(2)登录竞买人账号后依次点击产权交易—〉资产资源交易—〉我要报名—〉新增报名进入报名页面。

(3)勾选拟报名标的,然后选择是否有优先权,若有优先权需将优先权资料和报名资料一并上传,资料填写完成后点击“我要报名”进行提交。

(4)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可依次点击产权交易—〉缴费管理—〉操作进行交易保证金缴纳。

3.交易保证金缴纳:

(1)缴纳方式:意向承租人完成报名审核后,通过门户网站进入点击“缴费管理”,打开二维码扫码缴费,或者通过页面上提供的“价款划入账户”,完成交易保证金缴纳。

(2)无论选择转账还是扫码,均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则:

①唯一对应:系统为每个项目、每名意向承租人生成专属且唯一的缴款虚拟账号或动态二维码,实行“一标的、一客户、一账户(一码)”一一对应机制,严禁混用其他意向承租人账户、跨标的、交叉缴纳交易保证金。

②时间要求:缴纳截止时间为标的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建议各意向承租人合理安排缴款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交易保证金顺利到账,避免因未及时到账导致无法参与后续交易流程。

注:报名资料均以附件形式上传。

方式二:线下报名;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德阳市松花江北路8号(德阳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11-12号窗口,由农交所工作人员协助完成报名。

三、特别约定及申明

(一)承租人所承租标的使用用途须合法合规,只得在出租标的面积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越范围或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

(二)成交后,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履约保证金用于担保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按租赁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出租人收取履约保证金后,向承租人出具收款凭证。

(三)租赁期间承租人使用标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通讯、垃圾清运费等)均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有义务协助承租人处理用水、用电等与正常生产经营相关事务。

(四)租赁期间,租赁标的安全责任由承租人负责。承租人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标的及其附属设备,若因使用不当、违规改建等过错行为造成损失的和发生安全事故的,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相关赔偿责任,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赔偿相应损失。

(五)租赁期间,承租人仅可按标的现状使用,禁止实施任何新建、改建、拆建、扩建、翻建等各类建设工程,无论是否取得临时建设许可,维修报备,均不得对现有房屋主体、墙体、屋面等进行结构性改造,仅可进行不改变建筑主体结构、不扩大使用面积的简单日常维修养护。确需拆改标的或新增建(构)筑物的,应预先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住建等管理部门批准。

(六)若承租人擅自实施建设行为的,全部工程属违法建设,出现相应的行政处罚及经济损失均由承租人独立承担,且出租人有权单方面终止租赁关系,没收履约保证金,不予任何补偿。

(七)租赁期间,承租人在正常履约的情形下,除因合同到期或政府统一规划需依法征收或拆除出租标的等不可抗力外,出租人不得无故收回标的,因合同到期、政府统一规划、依法拆迁等行政行为需收回标的,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将承租标的转租给第三人,确需转租的,须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且转租期限不得超过租赁合同约定剩余的租赁期限,出租人、承租人与转租受让第三人应另行签订协议,若私自转租,一经发现出租人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租赁关系。

(九)承租人全权负责出租标的日常消防安全、用电安全、人身财产安全,租赁期间发生火灾、触电、失窃、人身伤害等一切事故,全部经济赔偿与法律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人无关。

(十)出租人有权不定期开展安全巡查、承租人须无条件配合整改。

(十一)如遇政府征收、社区统一规划调整,出租人提前30日书面通知终止合同,剩余租金据实退还,互不支付违约金。

(十二)租赁期限届满,标的再次对外公开招租时,承租人和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法定、约定优先权人享有同等顺位优先权。

与交易行为相关的其他条件

(1)成交公示结束之日起15日内,交易双方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德农合经〔2025〕5号)要求,参考示范(指导)文本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附件,并保证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的合同扫描件上传至交易平台。

(2)按德阳市《关于进一步盘活农村土地资源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德委办﹝2022﹞3号)文件要求,免收承租人交易服务费;若承租人成交后放弃成交,则不免除交易服务费,应按本项目收费标准向所足额缴纳交易服务费,不适用德委办〔2022〕3号文件免收政策。

(3)若意向承租人对本项目交易条件有异议,请于挂牌公告期截止前1天书面向本所提出,本所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提出异议。

四、交易规则

(一)本所一切交易活动是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下进行,具有法律效力,意向承租人(报名人)应遵守本所交易规则并认真仔细阅读交易须知,了解交易须知全部内容,参加本次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所接受出租人委托,发布挂牌公告并组织交易,本所通过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交易标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承租人(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质性考察,不应仅仅基于本所披露的项目信息做出投资决定,亦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标的展示期间意向承租人(报名人)务必到实地查看,报名成功的意向承租人均视为已对标的情况全部了解并已现场查看实物,对标的情况完全认可,意向承租人应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四)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双方按挂牌条件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用网络竞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竞价过程分为限时竞价与延时竞价两个阶段。当预设的限时竞价时段届满,系统自动进入延时竞价阶段。延时竞价遵循以下规则:

1.每个延时竞价周期为60秒。

2.在任一周期内,如有竞买人提出有效应价,系统自动进入新的60秒周期。

3.在任一周期内,无任何新的有效应价,则系统在该60秒周期结束时自动终止整场竞价。

(五)报名前,意向承租人(报名人)须仔细阅读了解本公告及处置相关事项,报名成功后即表示意向承租人(报名人)已完全接受本公告全部内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易或提出异议。

五、交易保证金约定

(一)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承租人经本所确认为承租人后,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署租赁合同,且逾期时间超过15日的;

2.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15日的;

3.意向承租人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人或本所损失的;

4.意向承租人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出租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承租人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6.意向承租人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7.意向承租人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8.意向承租人被确认为承租人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9.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人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0.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二)意向承租人或承租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以承租人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承租人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承租人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出租人的指定账户。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

钟女士

联系电话

18981002876

地址

德阳市松花江北路8号(德阳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11-12号农交所窗口。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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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方简介

转出方名称 旌阳区孝泉镇五会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N2510603MF18513386 转出方类型
转出方承诺 本转出方拟流转持有标的,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交易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流转交易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流转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享有完整收益权和处置权,该标的公开流转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对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并同意交易机构按我方提交材料内容发布交易信息;
4.我方在流转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交易条件

交易起始单价 36000.0元/年 交易起始总价 185490.0元
是否再次转让 否 流转期限 5年0月
价格说明 前3年租金每年36000元,第4年起租金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即:第4年年租金37800元,第5年年租金39690元)
价款支付要求 分期支付
分期信息 一年一付
与流转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保证金事项

交易保证金金额 10000.0元 交纳人 报名方
交纳截止时间 2026-11-09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
交纳账户信息 报名信息审查通过后系统自动匹配交款账户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受让方保证金处置:受让方经交易机构确认成交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交易机构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流转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或按转出方要求原路无息退回。
二、其他未成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原路原款无息退还。
三、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 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委托方和交易机构损失的;
2. 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委托方或标的商业秘密,侵害转出方合法权益的;
3. 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出方合法权益的;
4. 意向受让方对转出方、交易机构及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5. 意向受让方、受让方违反在申请受让、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 成功受让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拒绝或未按照约定时限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交易合同》及参加后续交易程序的;
7. 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8. 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9. 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经转出书面告知交易机构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交易机构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应收服务费用后保证金余额按如下方式划转: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出方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交易服务费事项

其他信息

公告期满无合格意向受让(承租)方 自动延牌5个工作日
公告期满无合格意向受让(承租)方 根据竞价结果确定成交方。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成都农交所德阳子公司
联系人 邱女士 联系电话 15183888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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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承租)方资格条件

受让(承租)方资格条件
报名应提交资料
是否涉及优先权 是 是否允许联合体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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