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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永县龙凤镇凤池村回龙庄小学出租项目流转公告

项目编号: 510524113082026002
信息来源: 成都农交所泸州分公司
交易方式: 挂牌竞价
竞价开始时间: 2026-11-11 10:00:00
项目位置: 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龙凤镇
交易起始价:7000.0元/年
竞拍流程
  • 1 挂牌发布
  • 2 报名
  • 3 资料审核
  • 4 缴纳保证金
  • 5 竞价
  • 6 成交公示
  • 7 成交公告
  • 8 上传合同
项目公告
  • 标的基本信息
  • 交易条件
  • 图片、视频、VR

项目简介

资产名称 叙永县龙凤镇凤池村回龙庄小学 标的编号 51052411308202600201
清查核实编码 无
坐落 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龙凤镇凤池村 资产面积(㎡) 800.0
目前用途 闲置 构/购建时间
建筑结构 消防手续
产权证号 配套情况
其他描述

补充介绍

                                                                       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闲置资产挂牌公告

受叙永县龙凤镇凤池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泸州分公司将交易一宗农村闲置资产,现将本次资产处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内容

叙永县龙凤镇凤池村回龙庄小学出租项目

委托方

叙永县龙凤镇凤池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坐落

叙永县龙凤镇凤池村1社

处置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面积(㎡)

800

流转期限

10年

流转价格

总价70000元(单价7000元/年)

当前用途

闲置

使用用途

商业

交易保证金

1000元

标的介绍:叙永县龙凤镇凤池村回龙庄小学是一所闲置村小,校舍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交通便利,可做民宿、农家乐、小型工厂等。

 

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的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报名竞价;

2.不得从事污染环境、黄赌毒和其他非法经营的项目;

3.不接受联合体流入方;

4.请参与报名的意向承租方自行前往标的现场进行实地踏勘确认,具体情况请以踏勘的实际现状为准。

5.承租方不得利用该标的进行非法活动,不得影响当地村民生产生活;承租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租方负责。

6.承租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

7.承租方不得转租。

交易保证金支付

流入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为避免因交易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而影响报名,请流入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保留充足的银行转账和系统操作时间。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竞买资格。申请参加本公告多个标的物竞买的,将生成多个交易保证金收款账号,交易保证金须一一对应且足额缴纳。

户名: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流入方在报名时由系统为其生成的保证金收款账号

账号:流入方在报名时由系统为其生成的保证金收款账号

(注:此账号为虚拟账号,项目竞价结束后该账号自动作废)

(一)未竞得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成都农交所泸州分公司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完成核验,原则上原路径退还(不计利息)。

(二)竞得方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闲置资产处置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由成都农交所泸州分公司将划转至流出方指定账户。

报名

报名时间:本项目公告期内

报名地点:四川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官方网站网络报名 (https://www.cdaee.com/)

报名时应提交:

1.农村闲置资产交易承诺书,农村闲置资产交易登记表(流入方);

2.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

3.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附件二),需委托他人办理交易的,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附件三)。

4.公司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上述文件应提交原件,若无法提交原件,复印件上应加盖申请人公章 ,证明原件与复印件相符。意向流入方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竞价

程序

1.公告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流入方的,按流出方要求,交易所将摘牌向交易双方发放《成交确认书》,并组织交易双方签约。

2.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流入方的,按照网络竞价方式竞价,交易所根据结果向交易双方发放《成交确认书》,并组织交易双方签约。

3.公告期满,未征集到符合的条件的意向流入方,□终止交易☑延期□变更交易条件重新公告。

4.竞价规则具体请详见“四川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指南-资源资产-操作手册”(https://www.cdaee.com/nccq/bszn/020003/general.html)

交易服务费

交易标的成功处置后 10个工作日内按照乙方公告的收费标准收取交易服务费。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租赁期低于5年的,按照成交合同约定的半个月租金金额向受让方收取交易服务费;租赁期高于5年(含5年)的,按照成交合同约定的一个月的租金金额向受让方收取交易服务费(每宗交易服务费不低于500元,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其他说明

1.意向方应对本次标的物进行现场勘察,并全面、充分了解本次标的物的实际情况、评估标的物瑕疵后方可报名竞租(买)。一旦报名参与竞租(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本次标的物所有情况,并愿意为自己的竞租(买)行为负责;

2.标的物实际交付时间以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联系人:刘光炯     联系电话:15884782936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13882773933

二、委托方承诺本次委托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三、本项目意向流入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泸州分公司。

 

 

 

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泸州分公司

2026年11月4日

 

 


特别提示

-

转出方简介

转出方名称 叙永县龙凤镇凤池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524MA622A5MXW 转出方类型
转出方承诺 本转出方拟流转持有标的,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交易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流转交易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流转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享有完整收益权和处置权,该标的公开流转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对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并同意交易机构按我方提交材料内容发布交易信息;
4.我方在流转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交易条件

交易起始单价 7000.0元/年 交易起始总价 70000.0元
是否再次转让 否 流转期限 10年0月
价格说明
价款支付要求 分期支付
分期信息 一次付两年租金,两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打到村资公司账户。
与流转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保证金事项

交易保证金金额 1000.0元 交纳人 报名方
交纳截止时间 2026-11-10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
交纳账户信息 报名信息审查通过后系统自动匹配交款账户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受让方保证金处置:受让方经交易机构确认成交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交易机构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流转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或按转出方要求原路无息退回。
二、其他未成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原路原款无息退还。
三、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 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委托方和交易机构损失的;
2. 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委托方或标的商业秘密,侵害转出方合法权益的;
3. 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出方合法权益的;
4. 意向受让方对转出方、交易机构及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5. 意向受让方、受让方违反在申请受让、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 成功受让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拒绝或未按照约定时限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交易合同》及参加后续交易程序的;
7. 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8. 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9. 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经转出书面告知交易机构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交易机构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应收服务费用后保证金余额按如下方式划转: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出方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交易服务费事项

交易服务费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租赁期低于5年的,按照成交合同约定的半个月租金金额向受让方收取交易服务费;租赁期高于5年(含5年)的,按照成交合同约定的一个月的租金金额向受让方收取交易服务费(每宗交易服务费不低于500元,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交纳人 报名方

其他信息

公告期满无合格意向受让(承租)方 自动延牌5个工作日
公告期满无合格意向受让(承租)方 根据竞价结果确定成交方。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成都农交所泸州分公司
联系人 刘光炯 联系电话 15884782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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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承租)方资格条件

受让(承租)方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报名竞价; 2.不得从事污染环境、黄赌毒和其他非法经营的项目; 3.不接受联合体流入方; 4.请参与报名的意向承租方自行前往标的现场进行实地踏勘确认,具体情况请以踏勘的实际现状为准。 5.承租方不得利用该标的进行非法活动,不得影响当地村民生产生活;承租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租方负责。 6.承租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 7.承租方不得转租。
报名应提交资料
是否涉及优先权 否 是否允许联合体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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