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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县集凤镇新丰村新建泡菜厂出租项目(第二次)流转公告

项目编号: 510623106072026004
信息来源: 成都农交所德阳子公司
交易方式: 挂牌竞价
竞价开始时间: 2026-11-11 09:00:00
项目位置: 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集凤镇
交易起始价:46000.0元/年
竞拍流程
  • 1 挂牌发布
  • 2 报名
  • 3 资料审核
  • 4 缴纳保证金
  • 5 竞价
  • 6 成交公示
  • 7 成交公告
  • 8 上传合同
项目公告
  • 标的基本信息
  • 交易条件
  • 图片、视频、VR

项目简介

资产名称 中江县集凤镇新丰村新建泡菜厂 标的编号 51062310607202600401
资产权益 所有权 资产类型 构筑物
清查核实编码 无
坐落 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集凤镇新丰村新丰村村委会 资产面积(㎡) 677.67
目前用途 构/购建时间
建筑结构 消防手续
产权证号 配套情况
其他描述

补充介绍

中江县集凤镇新丰村新建泡菜厂出租项目(第二次)交易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江县集凤镇新丰村新建泡菜厂出租项目(第二次)

2.项目地址:中江县集凤镇新丰村6组

3.房屋概况:建筑面积677.67平方米,占地面积677.67平方米。有泡菜池10口,房屋1栋,共计两层,4个大房间,水电已通。

4.流转方式:出租

5.流转价格:46000元/年

6.流转期限:3年

7.使用要求:

(1)生产经营合规要求

①受让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依法使用该厂房,生产经营需符合环保、消防、安全生产相关标准。

②严禁将厂房用于污染环境、黄赌毒、非法集资、制假售假等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项目。

③不得用于国家禁止准入行业企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规定为标准)、国家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企业(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版本)》规定为标准)建设及其他非法用途。

④从事生产加工的企业,需取得相应的行业许可和环保审批,配套完善的污染治理设施,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验收,严禁无资质、超范围开展加工生产活动。

⑤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的,需依法取得相关许可,并严格按照安全管理规定操作,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和物资。

(2)生产加工管理要求

①受让方如是企业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培训制度等。

②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防护设施、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及隐患排查,做好相关记录留存。

③生产加工活动不得超出原有厂房的承载能力和使用范围,不得超负荷用电、超重堆放、超噪音作业。

④产生工业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的,应按环保要求进行分类收集、暂存和处置,不得直排、乱倒、乱放。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建立转移联单制度。

⑤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振动、粉尘、异味等,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不得影响周边村民正常生产生活。

(3)场地及附属区域管理

①不得擅自占用房屋周边集体公共场地、道路、绿化带堆放物料、搭建临时建筑、停放车辆等。

②确需对场地进行简易平整、硬化维修的,需经集体经济组织书面同意,且不得改变场地原有性质和规划,不得形成永久性建设。

③受让方应保持厂区及周边环境卫生,及时清理生产垃圾、废料、包装物等,做好垃圾分类和清运工作。

④厂区内雨水、污水分流排放,不得将生产废水排入雨水管网。受让方应定期清理沉淀池等设施。

(4)设施设备维护管理

①受让方全权负责所租赁厂房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及安全管理。

②受让方应定期对厂房结构、电气线路、消防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③因受让方使用不当、维护不力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的,受让方应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④受让方不得擅自改动厂房主体结构,不得擅自增加夹层、开挖地下室、改变门窗洞口尺寸等。

(5)到期处置

  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受让方需按合同约定及资产原貌要求,完成资产全面清理、废弃物处置、场地/设施原状恢复(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经集体经济组织验收无异议后,双方办理正式资产交接手续,交接过程中产生的清理、搬运、修复等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装饰装修、维修加固形成的附合设施不得拆除,无偿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6)其他约定事项

厂房以现状交付,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充分了解资产现状、设施设备状况及周边环境。

8.标的交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5-7日内,现状交付

二、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交易;

2.根据政策规定和本项目实际,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3.其它与项目相关的资格条件;

4.经公司交易信用评价存在不良行为且尚在处理期内的交易主体不得参与项目报名。

三、信息发布

1.发布渠道:https://www.cdaee.com/

2.公告期限:2026年11月04日至2026年11月10日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6年11月04日9:00至2026年11月10日16:00

2.报名地点: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政务中心二号楼三楼5号窗口

3.报名资料:

(1)《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申请书》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员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②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意向受让方为优先权人的,还需提交优先权人证明材料,如原受让方交易合同等。

(4)其他针对本项目提出的主体资格、经营能力等证明材料。

4.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

(2)现场报名

5.报名程序

(1)网络报名:登录https://www.cdaee.com/(四川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注册账号,账户注册验证通过后方可报名。

①自然人(个人)注册:资产资源交易系统用户类型——资产资源竞买人——竞买人类型(产权自然人)

②单位注册:资产资源交易系统用户类型——资产资源竞买人——竞买人类型(产权法人主体或产权政府主体)

③所在地区选择“四川省.德阳市”。

④注册成功后,再次登录,跳转系统首页,在产权交易版块中找到拟报名项目,点击“我要报名”按钮,填写报名信息,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所需材料。

(2)现场报名:交易主体携带报名资料至交易公告中指定的报名地点,由工作人员辅助完成报名。

五、保证金事项

1.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1200元(大写:壹仟贰佰元整)

(2)缴纳时间:2026年11月04日9:00至2026年11月10日16:00。

(3)缴纳方式: 意向受让方完成报名审核后,通过门户网站进入,点击"缴费管理",打开二维码扫码缴费,或者通过页面上提供的“价款划入账户”,完成交易保证金缴纳。

无论选择转账还是扫码,均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则:

① 唯一对应:系统为每个项目、每名意向受让方生成专属且唯一的缴款虚拟账号或动态二维码,实行“一标的、一客户、一账户(一码)”一一对应机制,严禁混用其他意向受让方账户、跨标的、交叉缴纳交易保证金。

②时间要求:缴纳截止时间为标的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建议各意向受让方合理安排缴款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保证金顺利到账,避免因未及时到账导致无法参与后续交易流程。

(4)保证金退还

①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公示结束后原路、无息全额退还;

②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合同》备案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结算:交易服务费需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的,在优先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可将剩余部分转为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或原路退还。交易保证金需全额转为交易价款或履约保证金的,竞得人应在结算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另行足额缴纳交易服务费;

③交易双方未签订交易合同,但达成一致互不追究责任的,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保证金余额退还受让方。

(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在扣除受让方应当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用于弥补委托方损失,损失超过交易保证金剩余金额的,委托方保留继续追偿的权利。

①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及资格确认过程中,若提供的身份、资质、财务状况等材料存在虚假或失实情形;

②意向受让方违反保密义务不当获取并使用委托方或标的项目的商业秘密,侵害委托方合法权益的;

③意向受让方在交易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影响公平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恶意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出价严重偏离正常价格、扰乱交易秩序等行为;

④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或未在公告及通知约定的期限内与委托方签订正式交易合同,且交易双方未就互不追究达成一致;

⑤或在签约时擅自向委托方提出附加条件,导致合同无法按既定条款成立的;

⑥交易合同生效后,受让方未按合同约定或公告要求及时足额支付交易价款,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

⑦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交易所需的审批、备案等手续无法完成,无故不推进交易进程,或未履行其在参与交易时 作出的书面承诺的;

⑧其他因受让方原因导致交易失败的,或存在项目公告、交易规则及法律法规中明确约定的其他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2.履约保证金

①保证金金额:20000元;

②缴纳时间:竞得方应在《交易合同》签订后【 5】日内缴纳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③履约保证金用途:用于担保受让方履行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拖欠租金、水电费、物业费等费用的抵扣;厂房及设施损坏的修复费用;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赔偿费用;因受让方违约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赔偿等。

④履约保证金退还:合同期满,受让方无违约行为且完成厂房交接验收合格后,委托方在【5】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余额。

六、交易方式

1.挂牌期满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系统按挂牌条件自动成交;

2.挂牌期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

①系统按挂牌价格自动启动网络竞价;

②每次加价幅度为_100__元/年,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受让方;

③竞价分为限时报价与延时竞价两个阶段:限时报价时段届满后,系统自动进入延时竞价结算,延时竞价阶段由若干个延时周期组成,每个延时周期60秒,采用倒计时方式,倒计时结束前出现有效报价,即开始下一个延时周期,直至无人报价,倒计时结束为止。

3.组织交易时间:2026年11月11日9:00起。

七、交易服务费

1.成交总金额在100万以下(含)的,按成交总金额的0.5%向受让方收取;成交总金额在100万以上的,按成交总金额的0.3%向受让方收取,每宗最低收费300元(成交总金额为本项目整个流转期限内的总价)。

2.缴纳方式及时间:交易服务费优先从竞得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无需另行支付;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的,竞得人应在收到结算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差额部分缴纳。

系统为每个标的、每名意向受让方生成专属且唯一的缴款虚拟账号或动态二维码,实行“一标的、一客户、一账户(一码)”一一对应机制,严禁混用其他意向受让方账户、跨标的缴纳交易服务费。

3.竞得人成交后放弃成交的,不免除交易服务费,仍应按本项目收费标准向公司足额缴纳交易服务费。

八、合同签订及价款支付

1.交易结果成交公示结束之日起15日内,交易双方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德农合经﹝2025﹞5号)要求,参考示范(指导)文本签订《交易合同》及相关附件。并保证自《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的合同扫描件上传至交易平台。

2.逾期签订《交易合同》的,应先行征得所在乡镇(街道)书面同意,按乡镇街道的批示的时间完成《交易合同》签订,未取得乡镇(街道)书面同意的,项目重新挂网。

3.本项目价款支付方式为:

分期支付,受让方须于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支付至委托方指定账户,后续价款按《交易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支付。

九、其它披露事项

1.该厂房目前无原受让方。

2.意向受让方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踏勘联系人:李艳,联系电话:15883872145。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委 托 方:中江县集凤镇新丰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 系 人:李艳

联系方式:15883872145

联系地址:中江县集凤镇新丰村7组

组 织 方: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袁敬

联系方式:15892880333

联系地址:中江县政务中心二号楼三楼5号窗口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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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方简介

转出方名称 中江县集凤镇新丰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N2510623MF75523200 转出方类型
转出方承诺 本转出方拟流转持有标的,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交易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流转交易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流转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享有完整收益权和处置权,该标的公开流转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对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并同意交易机构按我方提交材料内容发布交易信息;
4.我方在流转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交易条件

交易起始单价 46000.0元/年 交易起始总价 138000.0元
是否再次转让 否 流转期限 3年0月
价格说明
价款支付要求 分期支付
分期信息 一年一付
与流转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保证金事项

交易保证金金额 1200.0元 交纳人 报名方
交纳截止时间 2026-11-10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
交纳账户信息 报名信息审查通过后系统自动匹配交款账户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受让方保证金处置:受让方经交易机构确认成交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交易机构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流转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或按转出方要求原路无息退回。
二、其他未成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原路原款无息退还。
三、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 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委托方和交易机构损失的;
2. 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委托方或标的商业秘密,侵害转出方合法权益的;
3. 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出方合法权益的;
4. 意向受让方对转出方、交易机构及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5. 意向受让方、受让方违反在申请受让、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 成功受让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拒绝或未按照约定时限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交易合同》及参加后续交易程序的;
7. 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8. 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9. 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经转出书面告知交易机构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交易机构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应收服务费用后保证金余额按如下方式划转: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出方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交易服务费事项

交易服务费 0.5% 交纳人 报名方

其他信息

公告期满无合格意向受让(承租)方 自动延牌5个工作日
公告期满无合格意向受让(承租)方 根据竞价结果确定成交方。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成都农交所德阳子公司
联系人 袁敬 联系电话 1589288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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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承租)方资格条件

受让(承租)方资格条件
报名应提交资料
是否涉及优先权 是 是否允许联合体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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