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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汉旺镇牛鼻村1组8.27亩堰塘经营权(右塘)出租项目流转公告

项目编号: 510683106052026006
信息来源: 成都农交所德阳子公司
交易方式: 挂牌竞价
竞价开始时间: 2026-11-11 09:00:00
项目位置: 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汉旺镇
交易起始价:2000.0元/年
竞拍流程
  • 1 挂牌发布
  • 2 报名
  • 3 资料审核
  • 4 缴纳保证金
  • 5 竞价
  • 6 成交公示
  • 7 成交公告
  • 8 上传合同
项目公告
  • 标的基本信息
  • 交易条件
  • 图片、视频、VR

项目简介

标的名称 牛鼻村1组8.27亩堰塘 标的编号 51068310605202600601
标的类型 坑塘水面 坐落 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汉旺镇牛鼻村
流转面积 8.27 单位 亩
清查核实编码 无
转出用途 农田灌溉为主、渔业养殖为辅 产权证编号
土地性质 地块形状
地块形状描述
序 名称 数量 权属关系

补充介绍

绵竹市汉旺镇牛鼻村1组8.27亩堰塘经营权(右塘)出租项目交易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绵竹市汉旺镇牛鼻村1组8.27亩堰塘经营权(右塘)出租项目

2.项目地址:绵竹市汉旺镇牛鼻村1组

3.项目概况:面积8.27亩

4.出租价格:2000元/年,每5年在上一轮成交价基础上上涨3%。

5.出租期限:10年

6.使用要求:

(1)严格在确权范围及合同约定用途内经营,不得擅自扩面、改变农业用途、侵占周边土地/河道,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不得造成永久性损害。经营活动全程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接受委托方及水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经营用水、排水、水质管控、设施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均按本要求执行,违法违规产生的全部责任、损失、处罚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养殖/种植用水水质持续达标,严格执行《渔业水质标准》(GB 11607-89)及地方标准,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并完整留存记录。

(3)严禁投放国家及地方明令禁止的兽药、渔药、化学物质;严禁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饵料、肥料、化肥、农药;实行化肥农药减量使用,优先采用有机肥、生物农药。

(4)严禁蓄养/种植外来入侵物种、法律法规禁止物种、污染水源物种;严禁炸鱼、毒鱼、电鱼及使用破坏性捕捞、垂钓工具。

(5)严禁从事挖砂、取土、采石、淘金、倾倒废弃物、渣土等危及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破坏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活动。

(6)水产养殖须采用生态模式,尾水达标排放,规范建立用药记录,严格执行休药期;莲藕种植不得堵塞水渠、污染水体,残枝败叶及时清理。

(7)衍生经营(垂钓、赏荷、挖藕体验)产生的污水、垃圾合规处置,严禁直排水域,保持经营区域环境整洁。

(8)绝对服从委托方及标的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调度和指令,优先保障农田灌溉、居民生活用水,确保行洪安全。

(9)汛期必须清理行洪通道,堰塘水位严格按水利规定调控,不得擅自抬升、降低水位。

(10)妥善管护委托方所有/管理的水利设施、道路、建构筑物等,任何使用、改动均须提前书面申请并获委托方书面同意,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

(11)受让方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及应急物资,定期排查安全隐患。

(12)垂钓、赏荷、临水作业等区域须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识,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13)所有安全事故责任、赔偿责任均由受让方全额承担。因使用不当、管理不善造成损失、安全事故,或给委托方、第三方造成损害的,受让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4)合同到期后,若委托方继续对外出租标的,本轮受让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15)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7.标的交付方式:委托方应在受让方已按交易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出租价款之日起7日内,将出租标的交付给受让方。

二、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交易;

2.根据政策规定和本项目实际,绵竹市汉旺镇牛鼻村1组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3.经公司交易信用评价存在不良行为且尚在处理期内的交易主体不得参与项目报名。

三、信息发布

1.发布渠道:https://www.cdaee.com/

2.公告期限:以系统载明的公告期限为准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项目公告期内工作日工作时间可报名

2.报名地点:绵竹市政务服务中心A区四楼

3.报名资料:

(1)《集体资产交易项目申请书》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员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②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优先权人还需提供组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身份证明。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5.报名程序:交易主体携带报名资料至交易公告中指定的报名地点,由工作人员辅助完成报名。

五、保证金事项

(一)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1000元

2.缴纳时间:公告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3.缴纳方式:意向受让方完成报名审核后,通过门户网站进入,点击"缴费管理",打开二维码扫码缴费,或者通过页面上提供的“价款划入账户”,完成交易保证金缴纳。

无论选择转账还是扫码,均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则:

(1)唯一对应:系统为每个项目、每名意向受让方生成专属且唯一的缴款虚拟账号或动态二维码,实行“一标的、一客户、一账户(一码)”一一对应机制,严禁混用其他意向受让方账户、跨标的、交叉缴纳交易保证金;

(2)时间要求:缴纳截止时间为标的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建议各意向受让方合理安排缴款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保证金顺利到账,避免因未及时到账导致无法参与后续交易流程。

4.保证金退还

(1)未竞得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公示结束后原路、无息全额退还;

(2)竞得方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合同》备案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结算:交易服务费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剩余部分原路退还;

(3)交易双方未签订交易合同,但达成一致互不追究责任的,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保证金余额退还受让方。

5.商务赔偿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导致交易双方未能签订正式合同的,受让方同意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场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若有余额)作为违约金支付至委托方账户,归委托方所有,无需受让方另行同意:

(1)受让方无故拒绝、拖延或未在约定期限内与委托方签订正式出租合同的;

(2)受让方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身份信息、经营能力证明等存在虚假、伪造或不实陈述,给委托方或本次交易造成损害的;

(3)其他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本次交易失败的。

若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保证金余额不足以弥补委托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再次组织交易的成本、期间资产闲置的租金损失、评估费等),委托方有权继续向受让方追偿不足部分,受让方应予以赔偿。

(二)履约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2000元;

2.缴纳时间: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缴纳;

3.履约保证金退还:若受让方在合同期间无任何违约行为,则合同期满后15日内原路原款退还;若受让方在合同期间不履约或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履约保证金转为商务赔偿后仍有余额的,委托方收到赔偿后15日内予以退还。

六、交易方式

1.挂牌期满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系统按挂牌条件自动成交;

2.挂牌期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网络竞价组织交易:

①系统按挂牌价格自动启动网络竞价;

②每次加价幅度为200元/年,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受让方;

③竞价分为限时竞价与延时竞价两个阶段:限时竞价时段届满后,系统自动进入延时竞价阶段;每个延时竞价周期为60秒;任一周期内有竞买人有效应价,系统自动进入下一个周期;任一周期内无新的有效应价,系统在该周期结束时自动终止整场竞价。

3.组织交易时间:以系统披露时间为准                    

七、交易服务费

1.以挂牌成交、电子竞价、综合评议(不产生专家费)方式成交的,成交总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含)的,按成交总金额的0.5%向受让方收取;成交总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按成交总金额的0.3%向受让方收取,每宗项目最低收费300元。采用综合评议(产生专家费)、拍卖等方式成交的按照《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交易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2.缴纳方式及时间:交易服务费优先从竞得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无需另行支付;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的,竞得方应在收到结算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差额部分缴纳;

系统为每个标的、每名意向受让方生成专属且唯一的缴款虚拟账号或动态二维码,实行“一标的、一客户、一账户(一码)”一一对应机制,严禁混用其他意向受让方账户、跨标的缴纳交易服务费。

3.竞得方成交后放弃成交的,不免除交易服务费,仍应按本项目收费标准向公司足额缴纳交易服务费。

八、合同签订及价款支付

1.交易结果成交公示结束之日起15日内,交易双方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德农合经﹝2025﹞5号)要求,参考示范(指导)文本签订《交易合同》及相关附件。并保证自《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的合同扫描件上传至交易平台。

2.逾期签订《交易合同》的,应先行征得所在乡镇(街道)书面同意,按乡镇街道的批示的时间完成《交易合同》签订,未取得乡镇(街道)书面同意的,项目重新挂网。

3.本项目价款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

九、其他披露事项

1.意向受让方报名前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2.标的以农田灌溉为主要功能,渔业养殖为次要附属用途。当遇农田打田、插秧等关键农时需要放水时,受让方须无条件优先保障灌溉用水需求,不得以养殖为由阻碍放水。因灌溉导致渔业减产或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汉旺镇牛鼻村第一村民小组委托绵竹市汉旺镇牛鼻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挂牌招租该项目,成交后直接与小组签订合同。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委 托 方:绵竹市汉旺镇牛鼻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 系 人:任红

联系方式:13990213106

联系地址:绵竹市汉旺镇牛鼻村3组

 

组 织 方: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13890208880

联系地址:绵竹市政务服务中心A区四楼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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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方简介

转出方名称 绵竹市汉旺镇牛鼻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N2510683MF2493771G 转出方类型
转出方承诺 本转出方拟流转持有标的,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交易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流转交易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流转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享有完整收益权和处置权,该标的公开流转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对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并同意交易机构按我方提交材料内容发布交易信息;
4.我方在流转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交易条件

交易起始单价 2000.0元/年 交易起始总价 20300.0元
是否再次转让 否 流转期限 10年0月
价格说明 2000元/年,每5年在上一轮成交价基础上上涨3%。
价款支付要求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与流转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保证金事项

交易保证金金额 1000.0元 交纳人 报名方
交纳截止时间 2026-11-10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
交纳账户信息 报名信息审查通过后系统自动匹配交款账户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受让方保证金处置:受让方经交易机构确认成交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交易机构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流转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或按转出方要求原路无息退回。
二、其他未成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原路原款无息退还。
三、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 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委托方和交易机构损失的;
2. 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委托方或标的商业秘密,侵害转出方合法权益的;
3. 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出方合法权益的;
4. 意向受让方对转出方、交易机构及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5. 意向受让方、受让方违反在申请受让、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 成功受让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拒绝或未按照约定时限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交易合同》及参加后续交易程序的;
7. 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8. 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9. 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经转出书面告知交易机构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交易机构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应收服务费用后保证金余额按如下方式划转: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出方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交易服务费事项

交易服务费 合同的千分之五,不足500按照500收取  交纳人 报名方

其他信息

公告期满无合格意向受让(承租)方 自动延牌5个工作日
公告期满无合格意向受让(承租)方 根据竞价结果确定成交方。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成都农交所德阳子公司
联系人 任红 联系电话 13990213106

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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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承租)方资格条件

受让(承租)方资格条件
报名应提交资料
是否涉及优先权 是 是否允许联合体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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