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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石社区红石扩大区综合楼社区阵地建设用房出租项目——综合楼一楼流转公告

项目编号: 510116108072026016
信息来源: 成都农交所双流分公司
交易方式: 挂牌竞价
竞价开始时间: 2026-11-12 10:00:00
项目位置: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彭镇
交易起始价:10.0元/平方米/月
竞拍流程
  • 1 挂牌发布
  • 2 报名
  • 3 资料审核
  • 4 缴纳保证金
  • 5 竞价
  • 6 成交公示
  • 7 成交公告
  • 8 上传合同
标的信息
  • 标的基本信息
  • 交易条件
  • 图片、视频、VR

项目简介

资产名称 红石社区红石扩大区综合楼社区阵地建设用房出租项目——综合楼一楼 标的编号 51011610807202601603
资产权益 使用权 资产类型 房屋
清查核实编码 有
坐落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彭镇四方茶园东北约62米 资产面积(㎡) 500.0
目前用途 构/购建时间
建筑结构 消防手续
产权证号 配套情况
其他描述

补充介绍

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资产处置挂牌公告

为进一步防范基层“微腐败”,助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应进必进,阳光交易”,受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彭镇红石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双流分公司将位于彭镇红石社区的红石社区红石扩大区综合楼社区阵地建设用房出租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标的物

地址

面积(㎡)

挂网底价(元/㎡·月)

交易保证金(元)

租赁年限(年)

双流区石业路与永石路路口旁红石社区红石扩大区综合楼一楼

500㎡

综合楼一楼500㎡租金:10元/㎡·月,从第二年起租金在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基础递增5%;

20000.00元

5年

双流区石业路与永石路路口旁红石社区红石扩大区综合楼二楼

1325.28㎡

综合楼二楼1325.28㎡租金:4元/㎡·月,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基础递增5%。

20000.00元

5年

双流区石业路与永石路路口旁红石社区红石扩大区综合楼三楼

1325.28㎡

综合楼三楼1325.28㎡租金:2元/㎡·月,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基础递增5%。

20000.00元

5年

标的物介绍

以上铺面为红石社区阵地建设用房位于双流区石业路与永石路路口旁红石社区红石扩大区综合楼,三层楼均为清水房,均已通电。

商铺主要用于:办公、便利店、药店、理发店、美容院、快递驿站、蛋糕店等轻餐饮为主。不得从事包括但不限于:噪音污染、油污污染、环境污染、易燃易爆、其它扰民及法律法规禁止等业态,且承租人需达到如下要求:
      1、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
      2、租赁期间,承租人负责房屋相关安全问题,并做好房屋门前卫生三包。
      3、房屋交付后,承租方自行缴纳承租房屋的水、电、气、卫生、房屋管理等费用。

4、承租方签订合同后需缴纳押金10000.00元,租赁期满后,业主验收房屋整洁卫生、结构设施完好后,无息退还;如若没有结清费用或打扫卫生、房屋结构设施受到损坏,则押金按实际情况扣除后退还。

注:所有投入改造形成的资产在租赁合同终止后均归业主所有,业主不对承租人进行任何补偿。

二、意向承租人报名条件

(一)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满足如下条件:

1、不做任何违法乱纪行业。

2、如需改建装修需业主方书面同意,并报相关管理部门审核通过之后方能改建实施。

3、另有其他方面问题需双方友好面谈协商。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意向承租人需自行到标的现场进行实地踏勘确认,业主方不组织集中踏勘,一经报名,即视为已认可标的物现状;

(四)承租人必须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条件和用途,合理使用停车场及附属管理用房,征得流出方同意后方可转租。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本项目公告期内

(二)报名地点:网络报名

(三)基本资料:

1、资产交易承诺书,资产交易登记表(流入方)(请在“报名资料下载”中下载填写后完整上传);

2、主体资格证明:

自然人:需提供本人签名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核原件),需委托他人办理交易的,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需委托他人办理交易的,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上述文件应提交原件,若无法提交原件,复印件上应加盖申请人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相符。意向承租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四、交易保证金

意向承租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为避免因交易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而影响报名,请流入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保留充足的银行转账和系统操作时间。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竞买资格。申请参加本公告多个标的物竞买的,将生成多个交易保证金收款账号,交易保证金须一一对应且足额缴纳。

户名: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流入方在报名时由系统为其生成的保证金收款账号

账号:流入方在报名时由系统为其生成的保证金收款账号

(注:此账号为虚拟账号,项目竞价结束后该账号自动作废)

(一)未竞得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成都农交所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完成核验,原则上原路径退还(不计利息)。

(二)竞得方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上传,且足额缴纳服务费后10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不计利息)。

五、网络竞价程序及规则

(一)公告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流入方的,按流出方要求摘牌成交;

(二)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流入方的,按照网络竞价方式竞价。

(三)公告期满,未征集到符合的条件的意向流入方则延期

网络竞价规则: 意向方(报名者)在网络竞价期内参与网络竞价,报价的加价幅度为人民币0.5元/㎡·月或其整数倍。竞价时间结束后,出价最高者获得该标的物租赁权。凡报名参与网络竞价的意向方,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充分了解知晓竞价规则,认可该标的物现状无异议,愿意在遵照本公告内容及认可该标的物现状的基础上参与竞价,并承担因竞价行为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意向方须对注册账号和密码严格保密,对通过登录账号所进行的一切报名、报价行为,均视为其亲自办理,报名、报价与交易结果由意向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竞价结束,交易所根据竞价结果发布成交公示。

(五)公示期满,交易所发布成交公告、成交通知书后,竞得人(承租人)与出让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上传。竞得人(承租人)未按约定与出让方签订《租赁合同》及其相关附件或未交纳相关费用,视为违约,出让方有权追究竞得人(承租人)的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交易服务费

租赁期低于5年的,按照成交合同约定的半个月租金金额向受让方收取交易服务费;租赁期高于5年(含5年)的,按照成交合同约定的一个月的租金金额向受让方收取交易服务费。(详见《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https://www.cdaee.com/nccq/bszn/020004/20260721/baff560b-47a1-4ddb-a69d-e361dd75c604.html,最低收费为500元。

七、注意事项

(一)租赁起租日以标的物交割日/或租赁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二)租赁期内如遇到特殊规定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合同终止,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意向承租人应当在竞租前仔细阅读本项目挂牌文件,意向承租人参与竞租的行为视为已认可本次招租公告的全部内容。 

(四)意向承租人在报名后,视为已完成对竞租标的的全面调查了解,包含但不限于查阅由出租人提供的标的资料及实物,已对标的权利及物理现状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认可,并对竞租行为负责,自行承担包含但不限于因所获取标的信息不全面、误解等产生的相应后果。同意标的以现状交付。在竞租完成后,不得再以对现状有异议为由拒绝或延期签订《租赁合同》及支付相应款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

八、其他说明

(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彭镇红石社区居民委员会承诺本次委托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二)本项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双流分公司。

九、联系方式

出让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彭镇红石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红石社区五组15栋1号

联系人:帅磊

联系电话:15902860600 

交易平台: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双流分公司

联系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丰乐西街242号

联系电话:13880767350

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双流分公司



特别提示

-

转出方简介

转出方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彭镇红石社区居民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5510116780149913C 转出方类型
转出方承诺 本转出方拟流转持有标的,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交易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流转交易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流转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享有完整收益权和处置权,该标的公开流转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对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并同意交易机构按我方提交材料内容发布交易信息;
4.我方在流转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交易条件

交易起始单价 10.0元/平方米/月 交易起始总价 331537.88元
是否再次转让 否 流转期限 5年0月
价格说明
价款支付要求 分期支付
分期信息 按年支付
与流转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保证金事项

交易保证金金额 20000.0元 交纳人 报名方
交纳截止时间 2026-11-11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
交纳账户信息 报名信息审查通过后系统自动匹配交款账户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受让方保证金处置:受让方经交易机构确认成交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交易机构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流转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或按转出方要求原路无息退回。
二、其他未成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原路原款无息退还。
三、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 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委托方和交易机构损失的;
2. 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委托方或标的商业秘密,侵害转出方合法权益的;
3. 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出方合法权益的;
4. 意向受让方对转出方、交易机构及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5. 意向受让方、受让方违反在申请受让、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 成功受让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拒绝或未按照约定时限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交易合同》及参加后续交易程序的;
7. 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8. 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9. 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经转出书面告知交易机构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交易机构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应收服务费用后保证金余额按如下方式划转: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出方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交易服务费事项

交易服务费 租赁期低于5年的,按照成交合同约定的半个月租金金额向受让方收取交易服务费;租赁期高于5年(含5年)的,按照成交合同约定的一个月的租金金额向受让方收取交易服务费,单宗最低收费500元 交纳人 报名方

其他信息

公告期满无合格意向受让(承租)方 自动延牌5个工作日
公告期满无合格意向受让(承租)方 根据竞价结果确定成交方。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成都农交所双流分公司
联系人 旷老师 联系电话 13880767350

资料下载

  • 资产报名资料:交易承诺书(流入方).docx
  • 合同模版.docx
  • 1-1.jpg
  • 1.jpg

受让(承租)方资格条件

受让(承租)方资格条件 1、资产交易承诺书,资产交易登记表(流入方)(请在“报名资料下载”中下载填写后完整上传); 2、主体资格证明: 自然人:需提供本人签名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核原件),需委托他人办理交易的,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需委托他人办理交易的,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上述文件应提交原件,若无法提交原件,复印件上应加盖申请人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相符。意向承租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报名应提交资料 1、资产交易承诺书,资产交易登记表(流入方)(请在“报名资料下载”中下载填写后完整上传); 2、主体资格证明: 自然人:需提供本人签名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核原件),需委托他人办理交易的,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需委托他人办理交易的,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上述文件应提交原件,若无法提交原件,复印件上应加盖申请人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相符。意向承租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是否涉及优先权 否 是否允许联合体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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